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3年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
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,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委會經發局:
根據《關于開展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部聯原〔2017〕222號)和《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?財政部辦公廳?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2023年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廳聯原函〔2023〕10號)要求,現就我區2023年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生產《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(2021年版)》內新材料產品(相關品種詳見附件),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投保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綜合保險的企業,符合首批次保險補償工作相關要求,可提出保費補貼申請。承保保險公司符合《關于開展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保監發〔2017〕60號)相關要求,且完成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產品備案。
二、申請保費補貼的產品應由新材料用戶單位直接購買使用,用戶單位為關聯企業及貿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費補貼申請。原則上單個品種的保險金額不低于5000萬元。
三、已獲得保險補貼資金的項目,原則上不得提出續保保費補貼申請。用于享受過保險補償政策的首臺套裝備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圍。
四、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本地區企業做好申報工作。保費補貼申請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,申報形式采用線上申報,網址https://xclcygx.miit.gov.cn。
五、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、嚴格把關,認真組織做好初審工作,現場核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,杜絕騙保騙補等行為,并將企業申報材料和初審意見于2023年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(另附電子版)報送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(新興產業發展處)。
聯系方式:魏晗 ??0951-6363947 ???18169089958
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
2023年2月3日